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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随州市法院系统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公告

2020-08-24 11:51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咸宁招聘考试群 文章来源: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随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科目《岗位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不低于60分(即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二、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115人,见附件)。

  (二)职位计划取消和核减情况

  根据《随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规定,定向职位不足1:1.5竞争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40102)、随州市基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3(职位代码140105)职位计划取消;随州市基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1(职位代码140103)核减17名职位计划、随州市基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40104)核减6名职位计划。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2.地点: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5楼会议室,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108号。

  (四)资格复审须备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须提供建档立卡相关凭证、家庭户口本和其他相关必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书记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批次有序进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2.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由人社部门及招聘法院组织资格复审。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除经人社部门及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4.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联系方式可在《随州市法院系统 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附件中查询。

  附:随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0日

  原标题:随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s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e7bf8cd6-8d56-4673-935c-4aae5f1097f4

    (编辑:华图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