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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0人

2021-11-11 18:1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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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

  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1.免疫规划岗位:选聘4人;

  2.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选聘4人;

  3.检验岗位:选聘1人。

  4.行政管理岗位:选聘1人。

  四、资格条件

  (一)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报考免疫规划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周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检验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共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者优先;

  7.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行政管理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干部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正职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副职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选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行政管理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2.报名地点:荆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1)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随即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二)面试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组织开展面试,本次面试委托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具体实施,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入围人数大于1:1的岗位,不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对合格者再予拟聘公示。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咨询电话:0716-8496733。(荆州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716-8496631。(荆州区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2.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公告。

  3.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选聘机关。

  本次选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

  1.2021年度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zhouqu.gov.cn/xxgk/zc/gsgg/202111/t20211111_653061.shtml

    (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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