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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5-09-21 11:1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咸宁招聘考试群 文章来源:咸宁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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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相关事业单位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2015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身体健康;

  4、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咸安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公务员局一楼)。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1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条件审查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遴选职位,由遴选单位和区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遴选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解与执行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

  对各岗位入围人员按3:1的比例(特殊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抽签答题方式,由专家命题,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选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一同进行考察(由遴选单位和区公务员局最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办理编制异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咨询电话:0715—8322025、832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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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咸宁华图)